北医两保安分队长向号贩子索贿 42 万元获刑
据报道,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两名保安分队长利用处置「号贩子」的职务便利,长期多次索取多名「号贩子」好处费、红包等共计 42.2 万余元,二人对于交过好处费的「号贩子」放松处置,对于未交好处费的「号贩子」则严加处置。
「号贩子」付某也证实,为了不被轰出排号队伍,自 2016 年初开始至 2017 年 9 月份,其每月给现金 2000 元到 2500 元不等,给了十次,给钱的地点为医院的厕所、楼道、宋伟的办公室和医院外的一个餐馆。
北京法院认为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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