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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56万,一名院长被判刑4年!
发布日期:2020-06-26发布人:

骗保56万,一名院长被判刑4年!

医学界 

医院从取得医保定点资格到被吊销,仅隔了1年7个月。

据海南万宁市医疗保障局消息,近日万宁银康医院原院长匡某因涉诱导住院、截留药品、虚假报销、欺诈骗保等犯罪行为,被万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万宁市公安局侦查,匡某在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担任万宁银康医院院长期间,以义诊名义诱导参保患者住院,采取少收个人费用(300-600元不等,含吃住),少用药,不用药,截留药品,虚假报销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559547.75元,其中既遂金额64838.03元,未遂金额494709.72元。

 

 2018年11月16日,针对群众举报万宁银康医院存在医疗骗保线索,万宁市政府成立查处骗取新农合和社保资金联合行动领导小组,从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社保局、市农合办、市医院等单位抽调24人组成3个联合调查组,对包括万宁银康医院在内的6家民营医院欺诈骗保等行为进行查处工作。

联合调查组通过审查病历、病人用药、检查检验项目、药品出入库、账务收支与记账凭证等,发现这6家民营医院不同程度存在过度检查用药、检验科管理不规范、检查费用远高于国家规定价格、诱导病人住院等问题。

11月18日,市卫计委责令初查骗保问题突出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银康医院停业整顿,同时暂停农合定点报销,还封存了银康医院等6家民营医院的病历、财务台账、药品出入库登记表等材料,等待进一步检查。

 


11月中下旬,万宁市农合办和社保局先后解除了银康医院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同时,对万宁银康医院使用过期医疗试剂、使用非卫计人员执业、病例书写不规范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5.5万元,对该医院存在超出登记范围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予以吊销《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

12月29日,市卫计委组织市医院专家、市卫生监督所对除银康医院外的5家民营医院进行整改验收。期间,海南省卫健委和省卫生监督总队先后三次到万宁指导查处骗保相关工作,并将万宁银康医院欺诈骗保案件移交市公安部门查处,医院主要负责人被警方控制。

医院取得医保定点资格不满2年

据《天眼查》显示,万宁银康医院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为200万。

据悉,万宁银康医院(普通合伙)是由原万宁市卫生局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医院,医院现有床位99张,职工65名,其中有职称的员工有15名,并建有设施齐全的住院部。

2017年4月,万宁银康医院取得万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资格,参照医院分级管理及物价收费标准,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二级补偿比例、收费标准执行网络直报。

同年7月,万宁市民政局与万宁银康医院签订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协议。

截至2018年11月,该医院从取得医保定点资格到被吊销,仅隔了1年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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