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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上海市儿童医院自助报告打印机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0发布人:

遴选编号:2024-ETLXXXB-013

1.  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经院主管部门批准,拟对如下项目以遴选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2.  遴选项目:

包件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报名链接

01

自助报告打印机采购项目

1

https://gysgl.shchildren.com.cn:9088/supplier/hospital/visit?pc=33255519-33310301

 

3.  参选人资质要求:

(1) 参选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 参选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 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须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详见遴选文件)。

4.  参选文件要求

4.1 报名要求:有兴趣的潜在参选人请于20241010日起至20241017日止每天800-163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儿童医院官网中“医疗动态”栏的“招标公示”界面下(/channels/641.html)自行下载遴选文件并按照参选项目对应的二维码报名链接完成“预约登记”访问部门请选择“采购中心”请务必于截至时间前按要求完成“预约登记”,未完成登记的参选人参选将被否决。

4.2 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报价一览表(人民币报价)(格式见第三章);

(2) 资格审查响应表(格式见第三章);

(3) 符合性审查响应表(格式见第三章)

(4)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三章)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6) 技术支持、彩页资料;

(7) 配置清单;

(8) 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售后服务、服务质量承诺书,请写明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等(格式自拟);

(9) 用户名单:近3年以来参选人承接的同类项目案例的用户名单,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合同摘要)(格式见第三章);

(10)     参选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4.3 参选文件要求

(1) 密封要求:遴选响应文件须逐页盖公章,须排版胶装且须以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骑缝公章,且非格式报价单、开口报价单均无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资料一律作为无效资料处理,不具备遴选资格。

(2) 档案袋封面及遴选文件首页须标注清楚参与项目的遴选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

(3) 遴选响应文件的份数:纸质正本1份,副本1盖章电子版1份(全套参选文件正本(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电子版文件请按照“遴选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参选文件”命名,开标后发送至邮箱liyi@shchildren.com.cn)。

上海市儿童医院-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55

邮编:200062

电话:021-52974032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liyi@shchildren.com.cn

5、遴选文件的内容

5.1发布人在遴选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有效函件,均是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5.2参选人应仔细研究分析遴选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说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若参选文件不能从实质上响应遴选文件的要求,责任将由参选人承担,并且可能导致其参选文件无效。

6、遴选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6.1参选人在收到遴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遴选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布人提出。发布人根据参选人的要求在对遴选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在参选截止日前通知参选人。澄清(答疑)文件作为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参选人起约束作用。

7、遴选文件的修改

7.1遴选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发布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遴选文件并在参选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选人。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参选人,补充通知作为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参选人起约束作用。

7.3遴选文件、遴选文件澄清(答疑)文件、遴选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遴选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文件)为准。

5.  开标时间、地点

所有遴选响应文件务必须排版胶装并按要求以档案袋密封后于20241018日北京时间14:1010分钟递交(递交要求详见第6条要求)至上海市泸定路355号住院部503会议室,并于20241018日北京时间14:10在上海市泸定路355号住院部503会议室举行遴选开标,届时参选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6.  现场递交参选文件要求

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根据开标时间提前10分钟至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55号住院部503会议室。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递交参选文件专用版,详见附件A);

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务必与递交参选文件专用版授权书中被授权人一致);

3)档案袋密封完好的全套参选文件正本一份。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或被授权代表不一致等,参选文件均将被拒收。

 

附件:上海市儿童医院自助病历打印机采购项目遴选文件(遴选编号:2024-ETLXXXB-0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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