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0-18周岁在上海市儿童医院治疗的患儿
2.家庭经济困难(有相关盖章证明)
3.诊断明确
4.符合各专项基金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家庭情况证明盖章原件(可参考样张)
2.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患儿出生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可选):低保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
5.患儿1寸照片
6.根据不同基金要求另需提供的照片
三、申请须知
1.材料齐全后可咨询所在临床科室,根据患儿实际情况申请相关基金
2.申请资料必须由患儿法定监护人填写并签署
3.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不代表获得救助资格,最终以各基金会审批结果为准
上一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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