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助对象
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2.申请资料及提交
①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②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③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④申请患儿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资料务必在手术前提交给上海市儿童医院心脏中心工作人员
3.救助标准
根据患儿手术治疗费用家庭自付额度设5档救助标准:
①家庭自付0.5万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0.5万元;
②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
③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
④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
⑤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
上一条: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