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规定》(沪交医研[2023]2号)相关规定,我院现启动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复试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申请专业 | 申请学位类别 |
202390022 | 刘志萍 | 女 | 儿科学 | 学术学位 |
202390030 | 欧阳芊寒 | 女 | 儿科学 | 学术学位 |
202390058 | 汪令琴 | 女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学术学位 |
202390064 | 范宏建 | 男 | 儿科学 | 学术学位 |
202390105 | 刘亚楠 | 女 | 儿科学 | 学术学位 |
202390130 | 柳敏 | 女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学术学位 |
202390154 | 王珏费 | 女 | 儿科学 | 学术学位 |
202390021 | 张涛 | 男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学术学位 |
二、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
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6月5日(周一) 9:00 | 泸定路355号科教楼611室 | 笔 试 |
6月5日(周一)15:00 | 泸定路355号科教楼606室 | 面 试 |
2. 复试形式
线下复试
3. 考生材料验查要求
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准备好以下书面材料。所持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者不予以复试。须准备好的材料包括以下: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等等);
(4)《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5)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6)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
以上证件均须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复试前上交,原件随时校验。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个方面。复试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如下: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30 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测试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50 分)。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潜质等方面。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2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三、录取原则
严格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凡存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笔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
四、联系方式
1、研究生管理部门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55号科教楼605室
联系电话:021-52976577
2、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55号科教楼519室
联系电话:021-5297656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教学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